民进中央: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民进中央: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
发布时间:2018-03-12 来源:团结网
团结网讯 (见习记者 马雪彧)国家“十三五”规划指出,要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民进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拟提交的教育类提案中,一件提案便聚焦于地方普通高校转型问题。
“一方面,它们面临诸多‘纵深推不动、横向铺不开’的转型阻碍,中央财政支持应用型高校转型的信号不强、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投入不配套、办学成本高、管理自主权受限等瓶颈问题也较为突出。”在提案中,民进中央分析指出,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单一、融资渠道有限,一些高校经费总收入捉襟见肘,再次转型几乎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都反映出中央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
除此以外,办学成本高,地方高校财经管理自主权受限也不可忽视。据统计,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成本是普通高等教育的2.5倍,目前拟转应用型高校仍然执行每生均年不低于1.2万元、等同于普通本科高校的经费拨款标准,且仍然有部分省份未达到此标准。
因此,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释放更加强烈的政策信号、强化转型预期管理很有必要。为了切实保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服下“定心丸”,不走回头路,民进中央建议:
首先,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计划”。重点向办学水平高、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校倾斜,在公平竞争中体现扶优扶强扶特;中央基建投资对地方高校转型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地方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
其次,完善中央财政投入机制。提案中聚焦于制度的建立健全、平台建设、基建投资、动态调整机制等方面的完善。提案还建议,创新财税管理政策体系,建立中央财政面向地方转型高校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的贴息贷款政策,将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收入按“偶然性收入”缴纳个税,降低税费成本。
根据提案,民进中央还建议赋予地方高校更大财经自主权,开展高校综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把地方高校列为一级预算单位;扩大国有资产自主处置权,优化政府采购流程。
[责任编辑:毕晟]
团结网讯 (见习记者 马雪彧)国家“十三五”规划指出,要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民进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拟提交的教育类提案中,一件提案便聚焦于地方普通高校转型问题。
“一方面,它们面临诸多‘纵深推不动、横向铺不开’的转型阻碍,中央财政支持应用型高校转型的信号不强、力度不够。另一方面,投入不配套、办学成本高、管理自主权受限等瓶颈问题也较为突出。”在提案中,民进中央分析指出,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单一、融资渠道有限,一些高校经费总收入捉襟见肘,再次转型几乎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都反映出中央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
除此以外,办学成本高,地方高校财经管理自主权受限也不可忽视。据统计,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成本是普通高等教育的2.5倍,目前拟转应用型高校仍然执行每生均年不低于1.2万元、等同于普通本科高校的经费拨款标准,且仍然有部分省份未达到此标准。
因此,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释放更加强烈的政策信号、强化转型预期管理很有必要。为了切实保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服下“定心丸”,不走回头路,民进中央建议:
首先,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计划”。重点向办学水平高、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校倾斜,在公平竞争中体现扶优扶强扶特;中央基建投资对地方高校转型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地方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
其次,完善中央财政投入机制。提案中聚焦于制度的建立健全、平台建设、基建投资、动态调整机制等方面的完善。提案还建议,创新财税管理政策体系,建立中央财政面向地方转型高校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的贴息贷款政策,将科技成果转化和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收入按“偶然性收入”缴纳个税,降低税费成本。
根据提案,民进中央还建议赋予地方高校更大财经自主权,开展高校综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把地方高校列为一级预算单位;扩大国有资产自主处置权,优化政府采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