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中央建议我国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致公党中央建议我国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
发布时间:2018-03-15 来源:团结网
团结报团结网讯 随着“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的不断推进,中国公民出国人数剧增,到中国求学、工作、旅游的外国人数量也不断攀升。因中国未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下文简称《公约》),中国驾照得不到国际认可,而我国也不承认国际驾照,导致无论国人在外出行,还是外国人到中国旅游、工作等均有不便之处。为此,致公党中央近日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相关提案,呼吁我国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
致公党中央表示,中国这条大船要驶向世界,开辟“一带一路”,需要靠中国公民在世界各国经商、读书、旅游来实现。同时,由于我国台湾省曾以中国的名义加入该公约,成为“台独”分子炒作的空间。因此,越来越多的海内外华人华侨强烈呼吁中国及早加入《公约》,为“一带一路”建设铺平道路。
致公党中央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建议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尽快开展中国加入《公约》的前期调研
近年来,由于客观需要,国内一些企业通过与新西兰、德国等国交通管理部门合作,推出可在当地租车自驾的认证翻译件,并与多国政府部门共同推动中国驾照在当地的合法使用,为境外自驾创造便利。建议国家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尽快开展前期可行性调研,充分了解国内外人士和企业的实际需求,梳理我国与此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评估加入《公约》的时机是否成熟、条件是否具备等,做好充分的调研与论证。
二、尽快与《公约》相关国际组织就加入事宜进行磋商,向联合国递交申请,启动加入《公约》程序
联合国在2016年修订新版《公约》指出台湾当局于1957年6月27日篡夺“中国”的名义加入《公约》是非法的,故宣称无效(《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第11页注释),并将台湾剔除出了缔约国。我国应与联合国相关国际组织就申请加入《公约》事宜进行磋商,并启动申请加入程序,彻底解决历史问题,进一步挤压“台独”势力的生存空间。
三、对照《公约》要求,有步骤、有计划的对现有法律法规、道路标识等进行调整
《公约》规定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分类、机动车类型、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和通行规则、标志线等,与我国现行规定的标准还有一定差异。建议我国对照《公约》制定相关时间表,对现有法律法规、道路标识等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调整,尽快达到加入《公约》的要求,与国际接轨。
四、探索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驾照互认协议,进一步推进国际合作的便利化
现行《公约》框架下办理国际驾照需要一年办理一次,便利性仍有改进空间。建议我国加入《公约》后,以此为基础,探索建立“一带一路”国家驾照相互认证的新标准,并积极倡议沿线国家签订多方互认协议,进一步提高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增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互沟通交流的便利性。(见习记者 田博)
[责任编辑:孙靖琪]
团结报团结网讯 随着“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的不断推进,中国公民出国人数剧增,到中国求学、工作、旅游的外国人数量也不断攀升。因中国未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下文简称《公约》),中国驾照得不到国际认可,而我国也不承认国际驾照,导致无论国人在外出行,还是外国人到中国旅游、工作等均有不便之处。为此,致公党中央近日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相关提案,呼吁我国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
致公党中央表示,中国这条大船要驶向世界,开辟“一带一路”,需要靠中国公民在世界各国经商、读书、旅游来实现。同时,由于我国台湾省曾以中国的名义加入该公约,成为“台独”分子炒作的空间。因此,越来越多的海内外华人华侨强烈呼吁中国及早加入《公约》,为“一带一路”建设铺平道路。
致公党中央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建议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尽快开展中国加入《公约》的前期调研
近年来,由于客观需要,国内一些企业通过与新西兰、德国等国交通管理部门合作,推出可在当地租车自驾的认证翻译件,并与多国政府部门共同推动中国驾照在当地的合法使用,为境外自驾创造便利。建议国家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尽快开展前期可行性调研,充分了解国内外人士和企业的实际需求,梳理我国与此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评估加入《公约》的时机是否成熟、条件是否具备等,做好充分的调研与论证。
二、尽快与《公约》相关国际组织就加入事宜进行磋商,向联合国递交申请,启动加入《公约》程序
联合国在2016年修订新版《公约》指出台湾当局于1957年6月27日篡夺“中国”的名义加入《公约》是非法的,故宣称无效(《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第11页注释),并将台湾剔除出了缔约国。我国应与联合国相关国际组织就申请加入《公约》事宜进行磋商,并启动申请加入程序,彻底解决历史问题,进一步挤压“台独”势力的生存空间。
三、对照《公约》要求,有步骤、有计划的对现有法律法规、道路标识等进行调整
《公约》规定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分类、机动车类型、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和通行规则、标志线等,与我国现行规定的标准还有一定差异。建议我国对照《公约》制定相关时间表,对现有法律法规、道路标识等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调整,尽快达到加入《公约》的要求,与国际接轨。
四、探索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驾照互认协议,进一步推进国际合作的便利化
现行《公约》框架下办理国际驾照需要一年办理一次,便利性仍有改进空间。建议我国加入《公约》后,以此为基础,探索建立“一带一路”国家驾照相互认证的新标准,并积极倡议沿线国家签订多方互认协议,进一步提高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增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互沟通交流的便利性。(见习记者 田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