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浙江省永康市基层委联手市检察院“同心护苗” 助力未成年人保护
发布时间:2022-12-20 11:06:43 来源:团结报
团结报金华讯 近日,民革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基层委与永康市检察院签订了《“同心护苗”——关于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合作框架协议》,为民革党员搭建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效服务平台。
“以前都是民革律师进校园讲法律,现在我们可以邀请检察官进校园宣讲,在学生们心目中,宣讲的权威肯定会大幅提高!”民革永康基层委主委马雄英对双方的合作前景充满期待和信心:“法律援助服务是民革的优势领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永康市检察院‘金名片’,双方牵手共同当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护航者,共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一定能推动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取得更大的成效。”
据介绍,永康民革近年来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其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永康民革成立博爱社,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涉罪青少年的观护”作为该社的主要任务。民革永康市基层委深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光靠一己之力能量有限,得知永康市检察院优化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时,双方一拍即合,共同搭建“同心护苗”平台,签订框架协议,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同心护苗”平台的成立,是探索建立民革社会服务与检察法律监督合作机制的有益尝试。据悉,借助这个平台,永康市检察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或非公开听证会上,可以邀请民革党员到场,对民革党员来说,这既是一次民主监督履职过程,也是一次学习和宣传法律的难得机会。在未成年人帮教方面,双方采取“检察官+民革党员志愿者”的工作模式,加强对待业、待岗、辍学未成年帮教对象的技能培训和法治教育,培养其社会责任感与就业自足能力,预防其再次步入歧途。
此外,近年来永康民革还联合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博爱·牵手”校园普法系列活动,教育学生们“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也提高了教师依法依规处理校园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陈欣欣)
[ 责任编辑:李艳鹤 ]
团结报金华讯 近日,民革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基层委与永康市检察院签订了《“同心护苗”——关于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合作框架协议》,为民革党员搭建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效服务平台。
“以前都是民革律师进校园讲法律,现在我们可以邀请检察官进校园宣讲,在学生们心目中,宣讲的权威肯定会大幅提高!”民革永康基层委主委马雄英对双方的合作前景充满期待和信心:“法律援助服务是民革的优势领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永康市检察院‘金名片’,双方牵手共同当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护航者,共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一定能推动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取得更大的成效。”
据介绍,永康民革近年来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其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永康民革成立博爱社,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涉罪青少年的观护”作为该社的主要任务。民革永康市基层委深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光靠一己之力能量有限,得知永康市检察院优化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时,双方一拍即合,共同搭建“同心护苗”平台,签订框架协议,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同心护苗”平台的成立,是探索建立民革社会服务与检察法律监督合作机制的有益尝试。据悉,借助这个平台,永康市检察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或非公开听证会上,可以邀请民革党员到场,对民革党员来说,这既是一次民主监督履职过程,也是一次学习和宣传法律的难得机会。在未成年人帮教方面,双方采取“检察官+民革党员志愿者”的工作模式,加强对待业、待岗、辍学未成年帮教对象的技能培训和法治教育,培养其社会责任感与就业自足能力,预防其再次步入歧途。
此外,近年来永康民革还联合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博爱·牵手”校园普法系列活动,教育学生们“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也提高了教师依法依规处理校园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陈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