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药品过期了该怎么“扔”
——农工党中央建言打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最后一公里”发布时间:2023-03-09 10:16:21 来源:团结报
家庭药品过期了如何处理?
很多家庭会储备一些常用药,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普遍囤积了一定量的药品。但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大量药品被闲置,药品过期问题也逐渐凸显。药品过期会导致其失效、减效甚至毒性增加,随意服用或不规范处置会给居民、社会和环境带来潜在安全风险。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机制十分必要。
今年两会期间,农工党中央提交了《关于打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最后一公里”的提案》,为寻求问题破解之道建言献策。
处置不当危害环境与健康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规定,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随意丢弃很容易使之随着雨水,地下水的渗透而扩散,药品有毒分解物溶解后,污染水体和土壤,影响人类健康。”农工党党员、宁夏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张静虹介绍说。
广药白云山发布的《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且80%以上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全国一年产生过期药品约1.5万吨。
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定为“劣药”,并禁止生产和销售劣药,而对过期药品的处理行为却没有说明,对实施处理过期药品的责任主体也没有规定。
农工党中央提案指出,目前虽然各地出台了一些关于过期药品的处理办法的地方性规定,但只停留在“办法”和“意见”层面,法律层次不高,规定不详。
为此提案建议,有关部门应立法补充完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相关主体责任,完善回收机制,明确药企责任,通过立法确定药品生产和销售部门的回收责任,运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形式提高企业履职的积极性。
张静虹还提到,要防范不法商贩对这类过期药品进行回收,重新流向市场。有数据显示,目前农村市场三分之二的过期药,都是从形形色色的家庭小药箱中流出。
农工党中央提案提出了加大非法倒卖过期药品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建议建立药品分包装制度,引导药企加快药品包装改革,推出小规格、少剂量的药品,督促药店落实拆零销售服务,避免过期药物的浪费。
加强科普宣传与考核监管
“过期了就扔垃圾桶。”“不知道哪里有回收点”……在采访中,很多居民表示从未听说过期药品可以回收,有的人不知道药品回收点在哪里,更多人选择将过期药品与生活垃圾同时扔进垃圾桶集中处理。
张静虹表示,目前我国仅约有20%左右的过期药品可以得到正确处理,浪费现象非常严重,除了家庭储备用药太多,很多地区存在回收投放点不足的问题,仅有少部分地市设立过期药品分类投放点。公众对过期药品的危害认识不足,参与度不高。
农工党中央在提案中建议,药监部门应加强科普宣传,普及合理使用药品、正确处理过期药品等相关知识、减少囤药和过期药。各医疗机构、定点回收机构应充分发挥作用,利用专业优势,向民众宣传理性买药,提出合理建议,根据药品效期采购药品,效期远的适量采购,效期近的少量采购。
目前,已有许多城市开展家庭药品回收工作,但收效甚微。监管部门开展药品回收工作,通过在药店、医院、社区等地设置回收点,对过期药品进行统一登记、统一收集。因缺乏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各回收点回收过期药品的积极性不高,很多都形同虚设,长期处于“零回收”状态,药品回收工作不尽如人意。
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药监部门应将家庭过期药品工作纳入考核机制,并动态管理。对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置纳入城镇垃圾分类工作统筹部署。各地可将药品回收与其他垃圾分类结合起来,引导公众投放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由专业机构收集转运和统一处置。
回收激励调动参与积极性
3月1日起,成都全市范围内326个零售药店可定点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市民家中存放的药品过期失效后,可送到药店的定点回收点处理。
有记者对此进行了实地探访,市民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如实登记回收的过期药品信息。药店由专人负责专人登记、专有账册。完成登记后,过期药品便能投入专用回收箱,回收箱由专人保管。回收完成,还将获得定点回收药店发放的小赠品以示鼓励。
国内一些药品生产企业也在努力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例如广药集团从2004年就以授权定点药店的形式开展回收,长期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家庭过期药品。累计回收药品1600多吨,惠及6亿多人次。
家庭过期药品无论是回收还是销毁,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只凭借几家企业和某个地区政府的投入远远不够。政府主导的过期药品回收通常是无偿回收,老百姓得不到任何补偿,相比当初买药时的“巨额”消费,心里会产生一定反差。此外,过期药回收登记程序繁琐、回收点少也使得公众参与过期药回收的热情不高。
提案建议,国家应建立药品回收激励机制,对于合法从事过期药品回收企业及回收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提高其回收过期药品的积极性。
提案还提出,可以通过发放纪念品、药品“以旧换新”、“有奖回收”等方式鼓励居民主动上缴家庭过期药品,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居民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积极性。(王恺强)
[ 责任编辑:李艳鹤 ]
家庭药品过期了如何处理?
很多家庭会储备一些常用药,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普遍囤积了一定量的药品。但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大量药品被闲置,药品过期问题也逐渐凸显。药品过期会导致其失效、减效甚至毒性增加,随意服用或不规范处置会给居民、社会和环境带来潜在安全风险。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机制十分必要。
今年两会期间,农工党中央提交了《关于打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最后一公里”的提案》,为寻求问题破解之道建言献策。
处置不当危害环境与健康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规定,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随意丢弃很容易使之随着雨水,地下水的渗透而扩散,药品有毒分解物溶解后,污染水体和土壤,影响人类健康。”农工党党员、宁夏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张静虹介绍说。
广药白云山发布的《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且80%以上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全国一年产生过期药品约1.5万吨。
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定为“劣药”,并禁止生产和销售劣药,而对过期药品的处理行为却没有说明,对实施处理过期药品的责任主体也没有规定。
农工党中央提案指出,目前虽然各地出台了一些关于过期药品的处理办法的地方性规定,但只停留在“办法”和“意见”层面,法律层次不高,规定不详。
为此提案建议,有关部门应立法补充完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相关主体责任,完善回收机制,明确药企责任,通过立法确定药品生产和销售部门的回收责任,运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形式提高企业履职的积极性。
张静虹还提到,要防范不法商贩对这类过期药品进行回收,重新流向市场。有数据显示,目前农村市场三分之二的过期药,都是从形形色色的家庭小药箱中流出。
农工党中央提案提出了加大非法倒卖过期药品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建议建立药品分包装制度,引导药企加快药品包装改革,推出小规格、少剂量的药品,督促药店落实拆零销售服务,避免过期药物的浪费。
加强科普宣传与考核监管
“过期了就扔垃圾桶。”“不知道哪里有回收点”……在采访中,很多居民表示从未听说过期药品可以回收,有的人不知道药品回收点在哪里,更多人选择将过期药品与生活垃圾同时扔进垃圾桶集中处理。
张静虹表示,目前我国仅约有20%左右的过期药品可以得到正确处理,浪费现象非常严重,除了家庭储备用药太多,很多地区存在回收投放点不足的问题,仅有少部分地市设立过期药品分类投放点。公众对过期药品的危害认识不足,参与度不高。
农工党中央在提案中建议,药监部门应加强科普宣传,普及合理使用药品、正确处理过期药品等相关知识、减少囤药和过期药。各医疗机构、定点回收机构应充分发挥作用,利用专业优势,向民众宣传理性买药,提出合理建议,根据药品效期采购药品,效期远的适量采购,效期近的少量采购。
目前,已有许多城市开展家庭药品回收工作,但收效甚微。监管部门开展药品回收工作,通过在药店、医院、社区等地设置回收点,对过期药品进行统一登记、统一收集。因缺乏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各回收点回收过期药品的积极性不高,很多都形同虚设,长期处于“零回收”状态,药品回收工作不尽如人意。
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药监部门应将家庭过期药品工作纳入考核机制,并动态管理。对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置纳入城镇垃圾分类工作统筹部署。各地可将药品回收与其他垃圾分类结合起来,引导公众投放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由专业机构收集转运和统一处置。
回收激励调动参与积极性
3月1日起,成都全市范围内326个零售药店可定点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市民家中存放的药品过期失效后,可送到药店的定点回收点处理。
有记者对此进行了实地探访,市民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如实登记回收的过期药品信息。药店由专人负责专人登记、专有账册。完成登记后,过期药品便能投入专用回收箱,回收箱由专人保管。回收完成,还将获得定点回收药店发放的小赠品以示鼓励。
国内一些药品生产企业也在努力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例如广药集团从2004年就以授权定点药店的形式开展回收,长期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家庭过期药品。累计回收药品1600多吨,惠及6亿多人次。
家庭过期药品无论是回收还是销毁,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只凭借几家企业和某个地区政府的投入远远不够。政府主导的过期药品回收通常是无偿回收,老百姓得不到任何补偿,相比当初买药时的“巨额”消费,心里会产生一定反差。此外,过期药回收登记程序繁琐、回收点少也使得公众参与过期药回收的热情不高。
提案建议,国家应建立药品回收激励机制,对于合法从事过期药品回收企业及回收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提高其回收过期药品的积极性。
提案还提出,可以通过发放纪念品、药品“以旧换新”、“有奖回收”等方式鼓励居民主动上缴家庭过期药品,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居民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积极性。(王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