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中小学教科书沿革述略
发布时间:2024-09-05 14:09:32 来源:团结报
【编者按】
教科书是国家意志、民族精神和科学文化知识在教育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也是教育过程的核心组成部分。教科书,俗称课本,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教科书是人类优秀的间接经验的概括,是学生获取人类知识的重要来源,是学生阅读课外读物探求科学原理和扩大知识领域的基础。中华五千余年的文明,从中小学教科书发展历史中就可以得到很好的呈现。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全面系统总结75年来我国基础教育教科书建设的基本经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983年,邓小平为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新中国成立后教科书建设的奠基之路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教育上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中国教育的性质、任务、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民主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以及法西斯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要求将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五爱”写进中小学教科书,作为教科书建设的指导思想。1949年,教育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立了教育为人民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强调以老解放区的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对教育有用的经验,汲取苏联教育改革的先进经验作为新中国教育的基本方针。
教科书统一奠基时期,大致从1949年到1958年,约10年的时间。这一时期的教科书建设呈现出“老旧并存,借鉴苏联”的特点,以苏联为鉴,多措并举实现教科书统一。鉴于中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周期长、供应量大,北平和平解放初期中央政府提出了“维持现状,立即开学”的教育要求。为了适应学习需要和解决现实要求,教科书使用上,采取了“小学语文、政治、史地均用老解放区教科书,其他学科暂时仍用旧教科书和翻译苏联的中学理科课本”的基本策略。这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科书就在“以苏联为鉴,多措并举”中正式开始扬帆远航。在教科书供给上,采取国家统一供应制。1949年10月,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召开,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陆定一指出:“教科书要由国家办,因为必须如此,教科书的内容才能符合国家政策”“教科书对国计民生,影响特别巨大,所以非国营不可”。会议决定,教科书由国家编辑、出版、定价、发行,并统一由新华书店供应。在统一的教科书编写尚未完成之前,拟定中小学教科书用书目录,并要求各地按照目录统一采购教科书。1950年成立的由叶圣陶任社长的人民教育出版社,负责全国中小学各科教科书的编写、修订、出版任务。到了1951年秋,人民教育出版社修订和重编当时使用较好的小学教科书,并成为全国第一套通用的中小学教科书。1954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开始自编中小学全套教科书并于1956年开始使用,是全国通用的第二套中小学教科书。这为以后的教科书统一编写工作奠定了基础。
教科书权力下放时期,大致从1958年至1977年,约20年的时间。这一时期是中国教育史上独立自主探索中国社会主义教育道路的时期,并将这一时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58年提出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开展教育革命为中心的阶段。第二阶段是1960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教育方针。这一时期的教科书指导思想是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解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培养学生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这一时期的教科书呈现出了“统编自编,多样并存”的特点。教科书权力下放时期又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教科书多样化阶段。这一阶段出现了自编教科书与统编教科书交替并存的局面。1958年1月,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关于中小学和师范学校文学、地理和历史等学科教学都要讲授乡土教科书的指示,编选乡土教科书。1958年,由于中小学教育存在着少慢差的现象。为了纠正这一现象,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8月发布《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下放问题的规定》:“各地方根据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的原则,可以对教育部和中央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各类学校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通用的教材、教科书,领导学校进行修订和补充,也可以自编教材和教科书。”这种形势下,各地对原有通用教科书进行了大幅修订、改编与自编,在全国形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教材多样化”的格局。由于1958年开始启动的各地自编教科书中存在不少质量问题,1959年6月,教育部又不得不部署重新编写中小学全国通用教科书。人民教育出版社于1960年下半年开始,按照中小学要适当缩短学制年限、控制学时、提高程度、增加劳动的要求编写出十年制中小学教科书,并于1961年秋季投入到十年制学校试用。1962年8月,陆续出版了重新编写的全日制十二年制中小学教科书,并于1963年秋季在全国使用,但本套未出完的教科书由于政治形势的变化和“文革”的开始而终止使命。
二是教科书革命化阶段。这一阶段的教科书突出地体现在教科书的“革命化、政治化”特征。
一方面,毛泽东著作成为基本教科书。政治、语文、历史教科书基本用毛泽东著作。另一方面,各地自编教科书。从1966年6月起,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中小学教科书编写组,开展了大规模自编教科书工作,并在中小学相继出现了暂用课本和试用课本。如在小学阶段,1968年8月,陕西省中小学教科书编辑组首先编写出版了语文暂用课本;自1969年2月始,陕西、山西、辽宁、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先后编辑出版了语文、算术、珠算、科学常识、美术、历史、地理、英语、俄语、军体等试用课本。这一时期由于教科书权力的下放,出现了教科书统编与自编共存的多样化形态;同时,导致了教科书建设处于一种无序化的停滞状态。
改革开放后教科书的调整与改革之路
教科书建设恢复时期,大约从1977年至1986年,时间约为10年。这一时期,邓小平复出后实现了三大转变:转变了教育战线的混乱局面,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转变教育工作重点,使教育教学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转变教育思想和理论,重新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社会新风尚。这一时期的教科书建设呈现出了由拨乱反正到恢复规范的时代特点,尤以邓小平1977年的教育工作会议讲话为标志。刚刚恢复工作的邓小平在1977年主管科技与教育工作时对中小学教科书建设作出了系列的精辟论断。8月5日,邓小平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讲道:“要按提高的标准重新编教材,要合乎现代化的要求,不能尽是些陈旧的东西”。8月8日,邓小平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进一步指出:教科书要反映出现代科学文化的先进水平,同时要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1977年,教育部确定以十年制为基本学制,1978年,颁发了《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教育部开始抽调各学科专家组建“中小学教材编写工作小组”,集中精力编写全国十年制的中小学教科书。根据各科教学大纲,编写出版了第五套通用教科书并从1978年秋季开始在全国使用。教育部召开小学思想品德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编写方面的座谈会,会议研究了《小学思想品德教学大纲(征求意见稿)》,提出小学思想品德教学的目的,是使小学生初步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把他们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根据中央1980年84号文件的精神,教育部开始实行城市小学六年制、重点中学延长学制的改革。制定了教学计划、颁布了教学大纲,1984年开始编写的六年制小学教科书、1981年起修订而成的六年制中学教科书组成的十二年制教科书,从而成为第六套全国通用十二年制的中小学教科书。这一时期的教科书建设非常重视注重“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双基培养,为中小学教科书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但出现了“艰、难、偏、深”的倾向。
教科书建设法定时期,大约从1986年至2001年。1985年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并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任务,要求我们不但必须放手使用和努力提高现有的人才,而且必须极大地提高全党对教育工作的认识,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为九十年代以至于下个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规模地准备新的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合格人才”。
这一时期的教科书建设以1986年4月“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为标志,呈现出了“编审分开,统一审定”的编写特色,“一纲一本”的单一化特征转为“一纲多本”的多样化特质。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经过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为我国义务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保障。
1986年9月,北京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教科书审定委员会成立大会,负责全国各中小学教科书的审定审查工作,这标志着我国教科书审查制度由国定制向审定制的转型。会议指出:“改革现行的教材编审制度,把编、审分开,在统一基本要求,统一审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教材的多种风格。鼓励各个地方、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专家、学者、教师个人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统一的基本要求参加编写教材,允许在教材的内容选择和体系的安排上有不同的风格。”1986年11月,审查通过了中小学18个学科的教学大纲,并作为义务教育和高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全面实施前的过渡性文件。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适当降低难度,减轻学生负担,教学要求尽量明确具体”的主旨,于1987年编订出版了第七套统编十二年制中小学教科书。1987年以后,我国中小学教科书制度从“国定制”转向了“审定制”,教科书形式也从单一化走向了多样化。
1988年,国家教委制定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教材编写规划方案》,提出“必须在统一基本要求,统一审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教科书的多样化,以适应各类地区、各类学校的需要”。1991年,根据《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24个学科的教学大纲,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了九年义务教育“五四制”和“六三制”两套教科书。这套教科书最大的特点,各个学科都留出了10%至25%的课时,以便学校、教师讲授乡土教科书。1992年8月,国家教委颁发《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和九年义务教育各科教学大纲(试用)。1993年秋季,人民教育出版社按照新大纲重新编写出九年义务教育各科教科书。这一时期,为了适应边远地区、农牧地区、山区和教学设备较差的地区中小学的实际需要,用四五年时间逐步完成了八套半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1986年至2001年,正处在教科书建设的大变革、大发展时期:在编审制度上,出现了编审合一到编审分离的编写机制;在方式上,呈现出了一纲一本到一纲多本、多纲多本的存在样态;在教科书选用上,国家统一的“一纲一本”统编配给制变为国家主导、地方配合的“一纲多本”竞编选用制。
新世纪教科书改革的多元与开放之路
国务院在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改革课程体系和评价制度,2000年初步形成现代化基础教育课程框架和课程标准,启动新课程实验。争取经过10年左右的实验,在全国推行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教科书体系。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新一轮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从2001年开始启动,计划2004年在全国推行。2004年开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计划2007年在全国全面推行。2001年,在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教材编写核准、教材审查实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两级管理,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准国家课程的教材编写,审定国家课程的教材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地方课程的教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课程教材编写的核准和教材的审定。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审定部分国家课程的教材。”可见,这不仅明确了基础教育教科书的编写要求,而且还明确了层级的管理权限。教育部以此为依据,2001年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规定:“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鼓励有关机构、出版部门等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中小学教材。”
这一时期,以2001年7月国务院通过《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标志,呈现出了“高质量与多样化”的特点。这标志着新一轮的课程教科书改革在全国中小学全面铺开,主要呈现出了小学增设新型英语课;中学必须修满社会实践学分;小学增设法治和心理课,增加“研究型”课程。新一轮课程教科书改革的培养目标是围绕着人的全面发展来设计和确定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规定,新课程的培养目标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体现时代的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提出了教科书编写的指导思想:“教材改革应有利于引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主动探索知识的发生与发展,同时也应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教材内容的选择应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反映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需求;教材内容的组织应多样、生动、有利于学生探究,并提出观察、实验、操作、调查、讨论的建议”。纲要还要求“完善基础教育教材管理制度,实现教材的高质量与多样化”“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鼓励有关机构、出版部门等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中小学教材”。
2001年至中共十八大,正是我国中小学教科书处在一个高质量、多样化的发展时期,也是一个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凸显教科书内涵发展的关键阶段。
新时代教科书改革发展弘扬的新阶段
以2014年11月3日教育部与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为标志,中小学教科书建设从此开始进入了一个“教材主权、国家统编,分层治理、多样混编”的内涵化、认同化、多样化的综合治理和发展弘扬时期。《意见》明确提出,“务必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长效机制,融入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主要从五个“融入”入手:一是融入教育教学,形成各级学校有机衔接的课程教材和教育教学体系。包括研制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修订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等。二是融入社会实践,形成政府、学校、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实践育人模式。三是融入文化育人,形成涵养优秀传统文化和校园文化品牌的培育机制。四是融入制度建设,形成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制度安排。五是融入研究传播,形成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机制。
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门课的新编教科书,正式在中小学的起始年级投入使用。三科教科书总体上呈现出高品质、时代性的特点,主旨上全面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好政治关、思想关和科学关;主体上坚持以学生为本,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将知识、能力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内容上坚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革命传统、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法治教育等;篇目上,经典篇目世代相传,又与时俱进;制度上实行了学科审查、综合审查和专题审查;这不仅确保了中小学教科书的整体质量,而且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
教科书是时代的产物和历史的见证。教科书是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的具体体现,是教师和学生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媒介,是学生成长发展的知识源泉。中小学教科书建设历程恰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历史与文化发展的真实写照。中小学教科书是体现“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重要载体。中小学教科书是事关国家繁荣昌盛的特殊精神产品,关乎人民信仰、政治认同、文化主权、国家稳定,必须体现国家意志、民族精神、文化传统,对统一思想认识、促进健康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
(作者:江峰,单位: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 责任编辑:刘雪松 ]
【编者按】
教科书是国家意志、民族精神和科学文化知识在教育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也是教育过程的核心组成部分。教科书,俗称课本,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教科书是人类优秀的间接经验的概括,是学生获取人类知识的重要来源,是学生阅读课外读物探求科学原理和扩大知识领域的基础。中华五千余年的文明,从中小学教科书发展历史中就可以得到很好的呈现。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全面系统总结75年来我国基础教育教科书建设的基本经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983年,邓小平为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新中国成立后教科书建设的奠基之路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教育上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中国教育的性质、任务、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民主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以及法西斯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要求将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五爱”写进中小学教科书,作为教科书建设的指导思想。1949年,教育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立了教育为人民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强调以老解放区的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对教育有用的经验,汲取苏联教育改革的先进经验作为新中国教育的基本方针。
教科书统一奠基时期,大致从1949年到1958年,约10年的时间。这一时期的教科书建设呈现出“老旧并存,借鉴苏联”的特点,以苏联为鉴,多措并举实现教科书统一。鉴于中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周期长、供应量大,北平和平解放初期中央政府提出了“维持现状,立即开学”的教育要求。为了适应学习需要和解决现实要求,教科书使用上,采取了“小学语文、政治、史地均用老解放区教科书,其他学科暂时仍用旧教科书和翻译苏联的中学理科课本”的基本策略。这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科书就在“以苏联为鉴,多措并举”中正式开始扬帆远航。在教科书供给上,采取国家统一供应制。1949年10月,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召开,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陆定一指出:“教科书要由国家办,因为必须如此,教科书的内容才能符合国家政策”“教科书对国计民生,影响特别巨大,所以非国营不可”。会议决定,教科书由国家编辑、出版、定价、发行,并统一由新华书店供应。在统一的教科书编写尚未完成之前,拟定中小学教科书用书目录,并要求各地按照目录统一采购教科书。1950年成立的由叶圣陶任社长的人民教育出版社,负责全国中小学各科教科书的编写、修订、出版任务。到了1951年秋,人民教育出版社修订和重编当时使用较好的小学教科书,并成为全国第一套通用的中小学教科书。1954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开始自编中小学全套教科书并于1956年开始使用,是全国通用的第二套中小学教科书。这为以后的教科书统一编写工作奠定了基础。
教科书权力下放时期,大致从1958年至1977年,约20年的时间。这一时期是中国教育史上独立自主探索中国社会主义教育道路的时期,并将这一时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58年提出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开展教育革命为中心的阶段。第二阶段是1960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教育方针。这一时期的教科书指导思想是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解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培养学生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这一时期的教科书呈现出了“统编自编,多样并存”的特点。教科书权力下放时期又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教科书多样化阶段。这一阶段出现了自编教科书与统编教科书交替并存的局面。1958年1月,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关于中小学和师范学校文学、地理和历史等学科教学都要讲授乡土教科书的指示,编选乡土教科书。1958年,由于中小学教育存在着少慢差的现象。为了纠正这一现象,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8月发布《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下放问题的规定》:“各地方根据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的原则,可以对教育部和中央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各类学校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通用的教材、教科书,领导学校进行修订和补充,也可以自编教材和教科书。”这种形势下,各地对原有通用教科书进行了大幅修订、改编与自编,在全国形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教材多样化”的格局。由于1958年开始启动的各地自编教科书中存在不少质量问题,1959年6月,教育部又不得不部署重新编写中小学全国通用教科书。人民教育出版社于1960年下半年开始,按照中小学要适当缩短学制年限、控制学时、提高程度、增加劳动的要求编写出十年制中小学教科书,并于1961年秋季投入到十年制学校试用。1962年8月,陆续出版了重新编写的全日制十二年制中小学教科书,并于1963年秋季在全国使用,但本套未出完的教科书由于政治形势的变化和“文革”的开始而终止使命。
二是教科书革命化阶段。这一阶段的教科书突出地体现在教科书的“革命化、政治化”特征。
一方面,毛泽东著作成为基本教科书。政治、语文、历史教科书基本用毛泽东著作。另一方面,各地自编教科书。从1966年6月起,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中小学教科书编写组,开展了大规模自编教科书工作,并在中小学相继出现了暂用课本和试用课本。如在小学阶段,1968年8月,陕西省中小学教科书编辑组首先编写出版了语文暂用课本;自1969年2月始,陕西、山西、辽宁、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先后编辑出版了语文、算术、珠算、科学常识、美术、历史、地理、英语、俄语、军体等试用课本。这一时期由于教科书权力的下放,出现了教科书统编与自编共存的多样化形态;同时,导致了教科书建设处于一种无序化的停滞状态。
改革开放后教科书的调整与改革之路
教科书建设恢复时期,大约从1977年至1986年,时间约为10年。这一时期,邓小平复出后实现了三大转变:转变了教育战线的混乱局面,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转变教育工作重点,使教育教学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转变教育思想和理论,重新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社会新风尚。这一时期的教科书建设呈现出了由拨乱反正到恢复规范的时代特点,尤以邓小平1977年的教育工作会议讲话为标志。刚刚恢复工作的邓小平在1977年主管科技与教育工作时对中小学教科书建设作出了系列的精辟论断。8月5日,邓小平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讲道:“要按提高的标准重新编教材,要合乎现代化的要求,不能尽是些陈旧的东西”。8月8日,邓小平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进一步指出:教科书要反映出现代科学文化的先进水平,同时要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1977年,教育部确定以十年制为基本学制,1978年,颁发了《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教育部开始抽调各学科专家组建“中小学教材编写工作小组”,集中精力编写全国十年制的中小学教科书。根据各科教学大纲,编写出版了第五套通用教科书并从1978年秋季开始在全国使用。教育部召开小学思想品德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编写方面的座谈会,会议研究了《小学思想品德教学大纲(征求意见稿)》,提出小学思想品德教学的目的,是使小学生初步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把他们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根据中央1980年84号文件的精神,教育部开始实行城市小学六年制、重点中学延长学制的改革。制定了教学计划、颁布了教学大纲,1984年开始编写的六年制小学教科书、1981年起修订而成的六年制中学教科书组成的十二年制教科书,从而成为第六套全国通用十二年制的中小学教科书。这一时期的教科书建设非常重视注重“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双基培养,为中小学教科书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但出现了“艰、难、偏、深”的倾向。
教科书建设法定时期,大约从1986年至2001年。1985年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并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任务,要求我们不但必须放手使用和努力提高现有的人才,而且必须极大地提高全党对教育工作的认识,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为九十年代以至于下个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规模地准备新的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合格人才”。
这一时期的教科书建设以1986年4月“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为标志,呈现出了“编审分开,统一审定”的编写特色,“一纲一本”的单一化特征转为“一纲多本”的多样化特质。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经过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为我国义务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保障。
1986年9月,北京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教科书审定委员会成立大会,负责全国各中小学教科书的审定审查工作,这标志着我国教科书审查制度由国定制向审定制的转型。会议指出:“改革现行的教材编审制度,把编、审分开,在统一基本要求,统一审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教材的多种风格。鼓励各个地方、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专家、学者、教师个人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统一的基本要求参加编写教材,允许在教材的内容选择和体系的安排上有不同的风格。”1986年11月,审查通过了中小学18个学科的教学大纲,并作为义务教育和高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全面实施前的过渡性文件。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适当降低难度,减轻学生负担,教学要求尽量明确具体”的主旨,于1987年编订出版了第七套统编十二年制中小学教科书。1987年以后,我国中小学教科书制度从“国定制”转向了“审定制”,教科书形式也从单一化走向了多样化。
1988年,国家教委制定了《九年制义务教育教材编写规划方案》,提出“必须在统一基本要求,统一审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教科书的多样化,以适应各类地区、各类学校的需要”。1991年,根据《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24个学科的教学大纲,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了九年义务教育“五四制”和“六三制”两套教科书。这套教科书最大的特点,各个学科都留出了10%至25%的课时,以便学校、教师讲授乡土教科书。1992年8月,国家教委颁发《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和九年义务教育各科教学大纲(试用)。1993年秋季,人民教育出版社按照新大纲重新编写出九年义务教育各科教科书。这一时期,为了适应边远地区、农牧地区、山区和教学设备较差的地区中小学的实际需要,用四五年时间逐步完成了八套半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1986年至2001年,正处在教科书建设的大变革、大发展时期:在编审制度上,出现了编审合一到编审分离的编写机制;在方式上,呈现出了一纲一本到一纲多本、多纲多本的存在样态;在教科书选用上,国家统一的“一纲一本”统编配给制变为国家主导、地方配合的“一纲多本”竞编选用制。
新世纪教科书改革的多元与开放之路
国务院在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改革课程体系和评价制度,2000年初步形成现代化基础教育课程框架和课程标准,启动新课程实验。争取经过10年左右的实验,在全国推行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教科书体系。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新一轮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从2001年开始启动,计划2004年在全国推行。2004年开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计划2007年在全国全面推行。2001年,在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教材编写核准、教材审查实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两级管理,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准国家课程的教材编写,审定国家课程的教材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地方课程的教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课程教材编写的核准和教材的审定。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审定部分国家课程的教材。”可见,这不仅明确了基础教育教科书的编写要求,而且还明确了层级的管理权限。教育部以此为依据,2001年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规定:“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鼓励有关机构、出版部门等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中小学教材。”
这一时期,以2001年7月国务院通过《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标志,呈现出了“高质量与多样化”的特点。这标志着新一轮的课程教科书改革在全国中小学全面铺开,主要呈现出了小学增设新型英语课;中学必须修满社会实践学分;小学增设法治和心理课,增加“研究型”课程。新一轮课程教科书改革的培养目标是围绕着人的全面发展来设计和确定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规定,新课程的培养目标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体现时代的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提出了教科书编写的指导思想:“教材改革应有利于引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主动探索知识的发生与发展,同时也应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教材内容的选择应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反映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需求;教材内容的组织应多样、生动、有利于学生探究,并提出观察、实验、操作、调查、讨论的建议”。纲要还要求“完善基础教育教材管理制度,实现教材的高质量与多样化”“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鼓励有关机构、出版部门等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中小学教材”。
2001年至中共十八大,正是我国中小学教科书处在一个高质量、多样化的发展时期,也是一个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凸显教科书内涵发展的关键阶段。
新时代教科书改革发展弘扬的新阶段
以2014年11月3日教育部与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为标志,中小学教科书建设从此开始进入了一个“教材主权、国家统编,分层治理、多样混编”的内涵化、认同化、多样化的综合治理和发展弘扬时期。《意见》明确提出,“务必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长效机制,融入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主要从五个“融入”入手:一是融入教育教学,形成各级学校有机衔接的课程教材和教育教学体系。包括研制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修订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等。二是融入社会实践,形成政府、学校、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实践育人模式。三是融入文化育人,形成涵养优秀传统文化和校园文化品牌的培育机制。四是融入制度建设,形成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制度安排。五是融入研究传播,形成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作机制。
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门课的新编教科书,正式在中小学的起始年级投入使用。三科教科书总体上呈现出高品质、时代性的特点,主旨上全面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好政治关、思想关和科学关;主体上坚持以学生为本,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将知识、能力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内容上坚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革命传统、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法治教育等;篇目上,经典篇目世代相传,又与时俱进;制度上实行了学科审查、综合审查和专题审查;这不仅确保了中小学教科书的整体质量,而且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
教科书是时代的产物和历史的见证。教科书是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的具体体现,是教师和学生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媒介,是学生成长发展的知识源泉。中小学教科书建设历程恰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历史与文化发展的真实写照。中小学教科书是体现“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重要载体。中小学教科书是事关国家繁荣昌盛的特殊精神产品,关乎人民信仰、政治认同、文化主权、国家稳定,必须体现国家意志、民族精神、文化传统,对统一思想认识、促进健康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
(作者:江峰,单位: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