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民主党派优势 助力社会和谐稳定——民革重庆市忠县工作委员会化解矛盾冲突机制探究
发布时间:2025-01-15 15:35:47 来源:团结报
当前在国内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下,从中央到地方都切实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想方设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革一直将社会法制作为主要界别特色和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民革重庆市忠县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民革忠县工委)带领民革党员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优势,积极有效化解矛盾冲突,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法
自成立以来,民革忠县工委不断创新社会服务工作理念,调动民革资源,发挥人才优势,探索民革助力信访工作新路径。
整合力量,组建法治服务专门机构。忠县民革党员中的法律工作者来自司法局、人民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为充分发挥法律人才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拓宽和畅通多元解纷渠道,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民革忠县工委成立社法专委会、“博爱·牵手”法律援助中心,制定“博爱·牵手”法律援助办法、社法专委会工作制度、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整合力量推动民革党内法律人才轮流到“博爱·牵手”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检察院、信访接待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书诉状和答辩状等无偿法律服务,主动参与民事、行政、信访等案件化解。
多方联动,提升矛盾纠纷调解合力。围绕更快更好化解矛盾纠纷,民革忠县工委在基层信访矛盾化解实践中锤炼过硬本领,探索成立由民革党员律师、民革党员企业家、县信访办、社区工作者组成的“调解联盟”,建立了多方参与、协调联动、开放共治、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多元化解机制,寻找矛盾纠纷化解最优路径。接到信访办发出的信访积案,“调解联盟”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做到“部门吹哨、多方报到”,联盟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妥善处置。同时,民革忠县工委采取民革党员多方式“联调”服务现实需求,根据信访积案原因和类型,适时采用民革党员律师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民革党员企业家现场根据群众信访根源,适时提供就业岗位、适当经济援助,从第三方角度解决信访群众困境。根据信访群众实际需求,“调解联盟”提供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革党员企业家帮助等多种方式的有机衔接和联动融合。
位置前移,筑牢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民革忠县工委社法专委会联合城市社区、农村村组探索“网格+普法”“网格+调解”模式,聚焦“邻里纠纷”,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微”调解,把矛盾纠纷发现解决在源头、诉前、访前,形成服务“零距离”、群众“全覆盖”、管理“高效应”的工作格局,帮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高效无偿的法律服务。民革党员中的法治副主任联合村(社区)干部积极参与矛盾排查与处置,紧盯“生活琐事”,聚焦“邻里小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访前。
法治宣传,减少缠访闹访等非法行为。自社法专委会、“博爱·牵手”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民革忠县工委带领民革党员中的法律工作者连续11年坚持开展国家宪法日、“三月法治宣传月”“百名法律专家普法进社区”等法治宣传活动,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引导不同宣传对象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底线,维护合法权益,鼓励群众坚持信访正确导向,将矛盾化解于微时,将诉求引向合法路径。
表彰先进,激发民革党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性。民革忠县工委在每年年终总结大会上,对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法治宣传等工作表现突出的民革党员法律工作者予以表彰,将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作为民革党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及时向律师行业管理部门和民革党员所在单位予以反馈。深化和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办等单位的协调联动,适时开展联合督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民革党员法律工作者及时给予工作支持和帮助。
二、成效亮点
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新成效。11年来,民革忠县工委组织社法专委会、“博爱·牵手”法律援助中心带领民革党员积极协助中共党委、政府畅通沟通渠道,推进矛盾问题解决,弘扬博爱精神。民革忠县工委帮助1400余名困难信访群众正当维权640余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近30件,为来访群众提供无偿法律咨询1500多人次。
民革组织社会影响得到新提升。民革忠县工委自成立以来累计开展“送法五进”等法治宣传活动共计300余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通过法治宣传并现场对群众合理疏导、合法引导,同时给出专业解释,消除了群众疑惑,充分展现了民革组织的界别特色和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以及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树立了民革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得到各级中共党委、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好评。
民革党员风采得到新展现。民革忠县工委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调动专业人才运用专长,参与到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具体工作中,在履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同时,也为民革党员才智的充分发挥和展示搭建了平台,民革组织活力也在党员齐心协力解决矛盾纠纷过程中得以不断彰显。同时民革党员通过这种方式参与社会服务,能够更多地了解社会上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在积极协助推进矛盾问题解决的同时,帮助民革党员们开阔了眼界,掌握了更多参政议政的基础资料。
三、经验启示
心怀“国之大者”“民之关切”。“国之大者”“民之关切”既是参政议政工作的指向标,也是社会服务工作的定位器。民革忠县工委按照民革中央、民革重庆市委会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共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助力高质量发展主线,关注社会,倾听群众呼声,积极整合优势资源,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实效。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必须要有一支政治素质高、理论扎实、知识渊博和业务能力强的民革党员队伍,这是推动民革组织社会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获得新成效的重要因素。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根据民革党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工作性质和能力状况,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教育培训、交流、挂职等,不断提高民革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认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尤其是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增强民革组织社会影响力。不断强化民革组织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积极吸纳组织履行党派职责所需人才。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具体工作措施,制定激励办法,形成激励机制,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内设组织机构和民革党员个人予以表彰,充分激发民革党员社会服务工作潜能和积极性,密切与中共党委、政府的联系,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实现内外结合,畅通社会服务渠道,进一步提高民革组织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打造特色品牌,提升社会认同度。根据群众所需,打造民革党员能力发挥、展示、交流的多样性、特色性、品牌化社会服务平台。民革忠县工委针对社会所需、群众所需,立足民革党员之家,延伸创建“博爱超市”“博爱基金”“同心艺术团”“庆龄爱心基金”“博爱·牵手法律服务中心”“博爱佳园”养老公寓、“博爱健康讲坛”“博爱幼儿园”“金秋助学”“关爱残障儿童”“关爱留守儿童”等博爱系列社会服务平台,打造出“同一品牌、多个平台”的社会服务工作体系。十年如一日,持续擦亮社会服务品牌,进一步激发民革党员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真心服务社会,用真情服务群众,努力将自身所长和群众所需相结合,切实提高社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助益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作者刘晓明,系民革重庆市忠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 责任编辑:刘雪松 ]
当前在国内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下,从中央到地方都切实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想方设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革一直将社会法制作为主要界别特色和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民革重庆市忠县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民革忠县工委)带领民革党员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优势,积极有效化解矛盾冲突,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法
自成立以来,民革忠县工委不断创新社会服务工作理念,调动民革资源,发挥人才优势,探索民革助力信访工作新路径。
整合力量,组建法治服务专门机构。忠县民革党员中的法律工作者来自司法局、人民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为充分发挥法律人才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拓宽和畅通多元解纷渠道,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民革忠县工委成立社法专委会、“博爱·牵手”法律援助中心,制定“博爱·牵手”法律援助办法、社法专委会工作制度、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整合力量推动民革党内法律人才轮流到“博爱·牵手”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检察院、信访接待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书诉状和答辩状等无偿法律服务,主动参与民事、行政、信访等案件化解。
多方联动,提升矛盾纠纷调解合力。围绕更快更好化解矛盾纠纷,民革忠县工委在基层信访矛盾化解实践中锤炼过硬本领,探索成立由民革党员律师、民革党员企业家、县信访办、社区工作者组成的“调解联盟”,建立了多方参与、协调联动、开放共治、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多元化解机制,寻找矛盾纠纷化解最优路径。接到信访办发出的信访积案,“调解联盟”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做到“部门吹哨、多方报到”,联盟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妥善处置。同时,民革忠县工委采取民革党员多方式“联调”服务现实需求,根据信访积案原因和类型,适时采用民革党员律师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民革党员企业家现场根据群众信访根源,适时提供就业岗位、适当经济援助,从第三方角度解决信访群众困境。根据信访群众实际需求,“调解联盟”提供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革党员企业家帮助等多种方式的有机衔接和联动融合。
位置前移,筑牢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民革忠县工委社法专委会联合城市社区、农村村组探索“网格+普法”“网格+调解”模式,聚焦“邻里纠纷”,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微”调解,把矛盾纠纷发现解决在源头、诉前、访前,形成服务“零距离”、群众“全覆盖”、管理“高效应”的工作格局,帮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高效无偿的法律服务。民革党员中的法治副主任联合村(社区)干部积极参与矛盾排查与处置,紧盯“生活琐事”,聚焦“邻里小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访前。
法治宣传,减少缠访闹访等非法行为。自社法专委会、“博爱·牵手”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民革忠县工委带领民革党员中的法律工作者连续11年坚持开展国家宪法日、“三月法治宣传月”“百名法律专家普法进社区”等法治宣传活动,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引导不同宣传对象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底线,维护合法权益,鼓励群众坚持信访正确导向,将矛盾化解于微时,将诉求引向合法路径。
表彰先进,激发民革党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性。民革忠县工委在每年年终总结大会上,对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法治宣传等工作表现突出的民革党员法律工作者予以表彰,将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作为民革党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及时向律师行业管理部门和民革党员所在单位予以反馈。深化和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办等单位的协调联动,适时开展联合督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民革党员法律工作者及时给予工作支持和帮助。
二、成效亮点
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新成效。11年来,民革忠县工委组织社法专委会、“博爱·牵手”法律援助中心带领民革党员积极协助中共党委、政府畅通沟通渠道,推进矛盾问题解决,弘扬博爱精神。民革忠县工委帮助1400余名困难信访群众正当维权640余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近30件,为来访群众提供无偿法律咨询1500多人次。
民革组织社会影响得到新提升。民革忠县工委自成立以来累计开展“送法五进”等法治宣传活动共计300余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通过法治宣传并现场对群众合理疏导、合法引导,同时给出专业解释,消除了群众疑惑,充分展现了民革组织的界别特色和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以及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树立了民革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得到各级中共党委、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好评。
民革党员风采得到新展现。民革忠县工委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调动专业人才运用专长,参与到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具体工作中,在履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同时,也为民革党员才智的充分发挥和展示搭建了平台,民革组织活力也在党员齐心协力解决矛盾纠纷过程中得以不断彰显。同时民革党员通过这种方式参与社会服务,能够更多地了解社会上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在积极协助推进矛盾问题解决的同时,帮助民革党员们开阔了眼界,掌握了更多参政议政的基础资料。
三、经验启示
心怀“国之大者”“民之关切”。“国之大者”“民之关切”既是参政议政工作的指向标,也是社会服务工作的定位器。民革忠县工委按照民革中央、民革重庆市委会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共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助力高质量发展主线,关注社会,倾听群众呼声,积极整合优势资源,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实效。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必须要有一支政治素质高、理论扎实、知识渊博和业务能力强的民革党员队伍,这是推动民革组织社会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获得新成效的重要因素。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根据民革党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工作性质和能力状况,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教育培训、交流、挂职等,不断提高民革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认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尤其是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增强民革组织社会影响力。不断强化民革组织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积极吸纳组织履行党派职责所需人才。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具体工作措施,制定激励办法,形成激励机制,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内设组织机构和民革党员个人予以表彰,充分激发民革党员社会服务工作潜能和积极性,密切与中共党委、政府的联系,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实现内外结合,畅通社会服务渠道,进一步提高民革组织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打造特色品牌,提升社会认同度。根据群众所需,打造民革党员能力发挥、展示、交流的多样性、特色性、品牌化社会服务平台。民革忠县工委针对社会所需、群众所需,立足民革党员之家,延伸创建“博爱超市”“博爱基金”“同心艺术团”“庆龄爱心基金”“博爱·牵手法律服务中心”“博爱佳园”养老公寓、“博爱健康讲坛”“博爱幼儿园”“金秋助学”“关爱残障儿童”“关爱留守儿童”等博爱系列社会服务平台,打造出“同一品牌、多个平台”的社会服务工作体系。十年如一日,持续擦亮社会服务品牌,进一步激发民革党员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真心服务社会,用真情服务群众,努力将自身所长和群众所需相结合,切实提高社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助益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作者刘晓明,系民革重庆市忠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