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副省长、致公党浙江省委会主委胡伟:建议建立完善县乡法治审查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11 18:42:09 来源:团结报团结网

图片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创新和完善城乡基层治理。

“一直以来,县乡信访量大、行政诉讼败诉率高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难点堵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副省长、致公党浙江省委会主委胡伟建议,进一步完善县乡法治审查员制度,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合法性审查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是从源头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保障。胡伟多方调研发现,目前,全国尚无法律法规对县乡两级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作出全面要求和规定,县乡两级合法性审查标准不统一、责任不明确、审查力量薄弱,由此产生“问题文件”“违规协议”“违法处罚”,影响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政府公信力。

采访中,胡伟向记者介绍了浙江去年以来围绕行政合法性审查开展的一系列实践探索。2023年4月,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首次以立法形式将审查职能拓展至乡镇(街道),并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同年4月,浙江省部署开展了县乡合法性审查改革。12月印发《浙江省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面建立县乡法治审查员制度。

“浙江省目前共有县乡法治审查员3124名,2023年完成合法性审查11.9万件,较改革前增长80.9%,经审查后事项均实现零败诉,切实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行为。”在胡伟看来,浙江省的探索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体制重塑,构建“全覆盖、一体化”的责任体系,破解了“模式不一、运行不畅”等堵点。二是标准重塑,构建“全闭环、规范化”的运行体系,破解了“标准不一、协同不力”等难点。三是政策重塑,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保障体系,系统构建审查保障大格局。

为夯实依法行政基层基础,胡伟建议国家将浙江作为建立县乡法审员制度的全国试点,以浙江改革试点成果为基础,以县乡法审员制度建设为抓手,从国家层面对县乡合法性审查工作作出系统规定,推动法治力量向前端和疏导端用力,将基层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具体路径上,胡伟建议重点从五方面推进试点工作:一是采用“全国统一立法+授权地方立法”的模式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拓展县乡合法性审查职能。二是系统建立县乡法审员管理机制,明确管理工作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法审员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出台制度规范,明确“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等问题,特别是压实乡镇(街道)审查责任,依托司法所具体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四是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合法性审查事项备案工作机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明确由上一级合法性审查机构对下一级政府备案事项进行审查和指导监督,倒逼审查工作闭环、实现审查质效提升。五是运用数字化手段规范开展县乡合法性审查,实现审查工作全过程留痕、审查数据全链条归集,全面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同时探索智能辅助审查等智慧功能,切实提升审查质效。

(周福志)

[ 责任编辑:李艳鹤 ]

相关新闻